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公司及商业 刑事诉讼 雇佣与劳动 家庭及婚姻 清算与重组 知识产权 诉讼及调解争议 人身伤亡及工伤索赔 交通事故索赔
 咨询专区
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
公司法律顾问每年费用是多少?..
债权债务怎么收费?..
购买的商品房,延期交房怎么办?..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股权转让..
欠款纠纷咨询..
 网站新闻
。
二套房首付比例可能将下调..
。
武汉首套房房贷全面执行新基准 ..
。
韩国中年离婚创历史新高 首超"..
。
男子为买房假离婚假戏真做 毒杀..
。
黄毅清称与黄奕离婚案本月21日..
。
曝王学兵与第三任老婆离婚 张芊..
。
只因不愿离婚 男子挥刀杀妻..
。
英国调查称夫妻“奉子成婚”容易..
 经典案例
。
开发商被查封 对购房者有何影响..
。
“地铁房”通不了地铁 业主怒告..
。
千万富翁不愿付离婚费被拘 称前..
。
谈一起学生之间因挑逗玩耍引起的..
 法律动态
。
汽车租赁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主体..
。
对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的怎..
。
非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赔偿有哪些内..
。
男子4天发13553条诈骗短信..
。
中山古玩店卖野生动物制品 27..
。
男子入室盗窃一根香蕉 被判拘役..
。
商品房买卖中,订金合同的法律效..
。
劳动工伤办理程序..
人身伤亡及工伤索赔

  
什么是侵权行为及侵权行为的类型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法律特别规定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从构成要件区分,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有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此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这是最常见的侵权行为,例如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故意损伤他人身体等。特殊侵权行为指行为虽无过错,但他人的损害确系与行为人有关的行为、事件或特别原因所致,因此适用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的规定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民法通则》规定了以下几种特别侵权行为:(1)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2)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3)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 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4)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5)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底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6)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7)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指要有侵权损害事实,加害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主观要件指行为需有行为能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对于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则实行无过错原则。即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损害结果的,均要承担民事责任。


 

【打印】 【关闭】
 友情链接
原有图片
© 2010 122湖北武汉知名律师|武汉资深律师|武汉金牌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鄂ICP2009092315号 【后台登录】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湖北今天律师楼 邮编:430071 电话:13667217638 13207161718 邮箱:chenlinglawyer@163.com
联系人:陈律师 沙律师    传真:027-87896508 手机:13667217638 1320716171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