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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二套房契税上调至3%

武汉市购买新房和二手房契税、个税政策开始调整,购房能否享受契税优惠,取决于所购房屋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二套房契税上调至3%。武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醒市民,今后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办证过户,都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

  2010年10月1日起取消二套房契税优惠,及出售家庭唯一住房一年内又新购房的个税减免。

  武汉市交易中心介绍,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按1%征收契税;家庭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的,按1.5%征收契税;如所购房屋不符合以上条件或为二套房的,契税一律按3%征收。另外,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者,不再享受个税减免优惠。非普通住宅仍按武汉市现行标准进行征收。

  据介绍,本次调整范围涵盖了新房和二手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新房买卖合同在9月30日前签订、10月份办理房产证的,仍按旧标准征收。

  武汉市交易中心相关人士提醒,由于此次契税调整重点区分了是否家庭首次购房,所以前来办证的市民在提交资料后,房产窗口都要查询其家庭住房情况,可能会导致收件较慢。自己承认所购房屋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要将承诺写在申请表上。她重点提醒,以前市民办理二手房过户需要提交结婚证和户口本,今后新房也需要提交这些资料,免得多跑一趟。

  

链接  武汉买房契税一览

  由于商品房是签订购房合同后由市民自行办证,很多人买房后几年才办证,而契税的调整是跟着合同走的,导致商品房出现了多个标准的契税政策同时执行问题。二手房是网签合同后直接过户,按过户时的契税政策征收,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记者昨收集了武汉市商品房办证契税标准,以供读者参考。

  武汉市商品房办证契税,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不同,分为六档,1%、1.5%、2%、3%、4%、6%。

  具体来说,1997年10月1日前契税按合同价6%征收;1997年10月1日起契税按4%征收;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按2%征收。

  合同签订于2004年3月1日前、单价超过4000元/平方米,合同签订于2004年3月1日及以后单价超过5500元/平方米,或总价超过70万元的住房以及房屋用途为别墅的,契税按4%征收。

  合同签订于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中心城区别墅类契税按4%征收;不满足普通住房标准中任一条件的契税按3%征收;住宅小区容积率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单价不超过7000元/平方米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为普通住房,契税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

  合同签订于2010年10月1日及以后,中心城区别墅类契税按4%征收;不满足普通住房标准中任一条件的契税按3%征收;家庭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按1.5%征收(住宅小区容积率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单价不超过7000元/平方米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为普通住房);家庭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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