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借款财产该如何分割
首先要区分借款性质。若该借款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若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等,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偿还。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通常是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分担债务的比例。比如会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债务形成的贡献等。
二、离婚时借款债务在法律上如何划分
离婚时借款债务划分需区分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通常包括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共同债务一般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如一方婚前债务、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等。判断债务性质时需结合债务用途、举债时间、夫妻双方意思表示等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