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子女抚养权变更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两种办理方式。 其一,双方协议变更。若父母双方都同意变更子女抚养权,且变更后对子女生活有利,可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此协议需明确双方信息、子女信息、变更原因及抚养权归属等内容。之后,双方签字确认,该协议即具法律效力,无需到特定机关办理手续,但建议对协议进行公证,增强其证明力。 其二,诉讼变更。若一方想变更抚养权,另一方不同意,想变更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证明存在法定变更情形,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法院经审理,认为确有必要变更的,会作出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二、协议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
协议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权行使等内容。抚养费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