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认定责任后,赔偿顺序如下:
首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是一种强制保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获得基本赔偿。
若交强险赔偿不足,对于超出部分,按以下情形处理:
若双方都有责任,属于双方机动车事故的,由双方各自的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偿。商业三者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
若涉及非机动车或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有责任的,先由交强险赔偿,超出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可适当减轻机动车方责任;若机动车一方无责,也会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予以赔偿。
总之,先交强险,不足部分再依责任及保险情况确定赔偿主体。
交警定责后赔偿比例划分如下:若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赔偿比例为100%。双方负同等责任,一般各承担50%。一方主要责任,另一方次要责任,主要责任方通常承担70%,次要责任方承担30%。
赔偿比例依据责任划分确定,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超出部分按上述比例分担。比如交强险赔偿后剩余损失10万元,主要责任方承担70%即7万元,次要责任方承担30%即3万元。但具体比例可能因案件实际情况及地区差异有所不同,如在某些特殊侵权案件中,还可能会综合考量双方的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进行微调,最终赔偿比例以法院判决或双方协商一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