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违约责任纠纷判定需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
首先看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如违约金数额等,在一方违约时,通常按约定执行。但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若合同未约定,需判断违约行为及损失。如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承租人可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承租人不付租金或擅自转租,出租人可要求支付租金、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房屋租赁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如下:
首先,若租赁合同有约定违约金,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不过,若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或增加。
其次,赔偿实际损失。包括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租金差价损失;若因违约导致额外费用支出,像搬家费、中介费等,也应由违约方承担。
再者,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房屋租赁违约赔偿以弥补守约方损失为主要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实际损失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