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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包括起诉、审理和判决三个阶段。

  1.起诉阶段,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1)起诉一方为原告,被诉一方为被告。

  (2)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阶段,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包括立案、送达诉讼状副本、被告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等。

  (2)调解阶段,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则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3)开庭审理阶段,人民法院会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以查明案件事实,为判决提供依据。

  3.判决阶段,人民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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