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公司及商业 刑事诉讼 雇佣与劳动 家庭及婚姻 清算与重组 知识产权 诉讼及调解争议 人身伤亡及工伤索赔 交通事故索赔
 咨询专区
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
公司法律顾问每年费用是多少?..
债权债务怎么收费?..
购买的商品房,延期交房怎么办?..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股权转让..
欠款纠纷咨询..
 网站新闻
。
二套房首付比例可能将下调..
。
武汉首套房房贷全面执行新基准 ..
。
韩国中年离婚创历史新高 首超"..
。
男子为买房假离婚假戏真做 毒杀..
。
黄毅清称与黄奕离婚案本月21日..
。
曝王学兵与第三任老婆离婚 张芊..
。
只因不愿离婚 男子挥刀杀妻..
。
英国调查称夫妻“奉子成婚”容易..
 经典案例
。
开发商被查封 对购房者有何影响..
。
“地铁房”通不了地铁 业主怒告..
。
千万富翁不愿付离婚费被拘 称前..
。
谈一起学生之间因挑逗玩耍引起的..
 法律动态
。
汽车租赁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主体..
。
对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的怎..
。
非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赔偿有哪些内..
。
男子4天发13553条诈骗短信..
。
中山古玩店卖野生动物制品 27..
。
男子入室盗窃一根香蕉 被判拘役..
。
商品房买卖中,订金合同的法律效..
。
劳动工伤办理程序..
刑事诉讼

  
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打印】 【关闭】
 友情链接
原有图片
© 2010 122湖北武汉知名律师|武汉资深律师|武汉金牌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鄂ICP2009092315号 【后台登录】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湖北今天律师楼 邮编:430071 电话:13667217638 13207161718 邮箱:chenlinglawyer@163.com
联系人:陈律师 沙律师    传真:027-87896508 手机:13667217638 13207161718 
关闭